税种合并申报的有哪些?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消息,在4月推行的税种合并申报包括: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耕地占用税、烟叶税、契税、环境保护税。
财产和行为税合并后怎么进行税费申报?
各税种统一采用《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表》,纳税申报前,需先维护税源信息。信息没有变化的,确认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;税源信息有变化的,通过填报《税源明细表》数据更新维护后,进行纳税申报。
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等稳定税源,可以“一次填报,长期有效”。对于耕地占用税、印花税、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,纳税人可在发生纳税义务后,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,也可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。
新启用的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一般纳税人适用)》等表单中,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,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、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。
总的来说,这次合并申报大大便利了我们的申报流程,并且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,我们可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。当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,也是可以合并申报的。